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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罪最轻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非法经营罪...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涉嫌非法拘禁罪,量刑起点在三年以下。但最终的宣告刑还要结合全案的从轻、减轻情节来认定。在本案中,如你有积极赔偿、认罪悔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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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还要看具体案情,一般涉及犯罪主观故意、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等。 职务侵占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经营罪最轻的刑罚可能判处拘役,判刑之后还可以减刑。根据相关规定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根据具体情况可减刑为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
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重伤一人,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致死亡一人,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次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非法拘禁每增加一天,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或者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五个月刑期; (4)每增加重伤一人,以非法拘禁罪论处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每增加死亡一人,以非法拘禁罪论处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4.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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