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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仲裁实行最终裁决制度。最终裁决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和裁决结束,具有最终裁决的法律效力。裁决作出后,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一纠纷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有一裁终局原则。其中有许多可以仲裁,例如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就不同的,商事仲裁是依据《仲裁法》的,一裁终局。劳动仲裁依据的是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有些是一局终裁,有些是可以再到法院起尝筏佰禾脂鼓拌态饱卡诉。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只有上述两种情况是一裁终局,当事人不能到法院起诉。其余的劳动争议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到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停仲裁法》第21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该地区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公司所在地的定义应理解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地,使用者所在地是使用者登记、登记地。因此,劳动者和雇佣者发生争议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场所,可以在附近选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劳动者维权的同时节约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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