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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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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计算会计利润:收入-成本-费用=+.+34+10-25=50.6万元;2、确认各项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1)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税法规定加计50%扣除,开发费用30万可加计扣除(调减):30X50%=15万元。(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实际发生额的60%:8X60%=6.4万元,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560+86)X0.5%=3.23万元,6.43.23,税前可以扣除3.23万元,调增:8-3.23=4.77万元。(3)、支付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部分可以扣除,100X10%=10万元,实际支出15万元,调增5万元。(4)权益性投资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25%的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无需再次缴纳,全额调减。(5)、捐赠支出扣除限额为会计利润的12%,50.6X12%=6.07万元,调增:10-6.07=3.93万元,税收滞纳金1万元,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得税前扣除,全额调增。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50.6-15+4.77+5-34+3.93+1=16.3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6.3X25%=4.08万元。
按发生额的60%(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例如本年业务招待费发生额是10万元,税前只能扣除6万,纳税调增4万,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1000万元的千分之五为5万元,则只能扣除5万,纳税调增5万。
1、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5、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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