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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常用的残疾评定标准主要有: (1)B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适用于各种职工工伤事故的残疾评定; ...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以下是伤情的概念: 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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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为您解答,鉴定标准对重伤的具体规定如下:颅脑、脊髓损伤5.1.1重伤一级a植物生存状态.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1.2重伤二级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875px2以上.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f)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g)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i)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j)外伤性脑脓肿.k)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l)外伤性迟发性癫痫.m)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n)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o)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p)外伤性尿崩症.q)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r)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面部、耳廓损伤5.2.1重伤一级a)容貌毁损(重度).5.2.2重伤二级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250px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375px以上.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150px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250px2以上.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d)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e)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f)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g)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h)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12.5px以上.i)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j)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k)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m)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n)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o)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q)容貌毁损(轻度).听器听力损伤5.3.1重伤一级a)双耳听力障碍(≥91dBHL).5.3.2重伤二级a)一耳听力障碍(≥91dBHL).b)一耳听力障碍(≥81dB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HL).c)一耳听力障碍(≥81dBHL),伴同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d)双耳听力障碍(≥61dBHL).e)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视器视力损伤5.4.1重伤一级a)一眼眼球萎缩或者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b)一眼视野完全缺损,另一眼视野半径20o以下(视野有效值32%以下).c)双眼盲目4级.5.4.2重伤二级a)一眼盲目3级.b)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c)一眼视野半径10o以下(视野有效值16%以下).d)双眼偏盲;双眼残留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颈部损伤5.5.1重伤一级a)颈部大血管破裂.b)咽喉部广泛毁损,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者造口.c)咽或者食管广泛毁损,进食完全依赖胃管或者造口.5.5.2重伤二级a)甲状旁腺功能低下(重度).b)甲状腺功能低下,药物依赖.c)咽部、咽后区、喉或者气管穿孔.d)咽喉或者颈部气管损伤,遗留呼吸困难(3级).e)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流食).f)喉损伤遗留发声障碍(重度).g)颈内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50%以上).h)颈总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25%以上).i)颈前三角区增生瘢痕,面积累计750px2以上.胸部损伤5.1重伤一级a)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V级).b)肺损伤致一侧全肺切除或者双肺三肺叶切除.5.2重伤二级a)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II级).b)心脏破裂;心包破裂.c)女性双侧乳房损伤,完全丧失哺乳功能;女性一侧乳房大部分缺失.d)纵隔血肿或者气肿,须手术治疗.e)气管或者支气管破裂,须手术治疗.f)肺破裂,须手术治疗.g)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7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50%以上.h)食管穿孔或者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i)脓胸或者肺脓肿;乳糜胸;支气管胸膜瘘;食管胸膜瘘;食管支气管瘘.j)胸腔大血管破裂.k)膈肌破裂.腹部损伤5.7.1重伤一级a)肝功能损害(重度).b)胃肠道损伤致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依赖肠外营养.c)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5.7.2重伤二级a)腹腔大血管破裂.b)胃、肠、胆囊或者胆道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c)肝、脾、胰或者肾破裂,须手术治疗.d)输尿管损伤致尿外渗,须手术治疗.
共分为十个鉴定标准。最严重的为一级伤残,最轻的为十级伤残。现将一级和十级鉴定标准简介如下: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劳动者受伤后只有经过鉴定才能确定伤残等级,确定了伤残等级才能据此加以索赔,这样才能更好为自身合法权益。
伤残等级为确定伤残待遇和安置工伤职工的主要依据。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下面,关于评定伤残等级的标准。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标准”对残情的分级,是以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对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的程度,并适当考虑一些特殊残情造成的心理障碍或生活质量的损失进行确定的。 器官缺损是工伤的直接后果,是评残标准分级的重要依据,诸如肢体的缺失、器官的切除等,颅骨缺损,即使无功能障碍,亦属致残。职业病不一定有器官的缺损。 工伤后功能障碍的程度与器官缺损的部位及严重程度有关,职业病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碍与疾病的严重程度有关,是评残标准分级不可缺少的依据。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医疗期满后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至于每种残情怎样才算医疗终结,则需根据评残对象逐个确定。 医疗依赖是指伤、病致残后,于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脱离药物或其他医疗手段治疗者。这是评残标准分级不能忽视的问题。如外伤后癫痫不能脱离抗痫剂,外伤后糖尿病不能脱离胰岛素治疗等。 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这是评残标准分级必须有的内容。该“标准”的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1)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 (2)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 (3)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4)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5)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心理障碍是指一些特殊残情,在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的基础上虽不造成医疗依赖,但却导致心理障碍或减损伤残者的生活质量。这是评残标准发级不能遗漏的问题。如面部损伤疤痕毁容、外伤后失去性功能者等,在评定残情时,应适应考虑这些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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