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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费用一般是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且数额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0.5%交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
一、1、诉讼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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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具体起诉离婚能够赔偿多少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物质损害赔偿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害。1、重婚的,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等等。2、家庭暴力情形下,物质损害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3、遗弃情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物质损害除上述所列各项之外,在判决离婚中,律师费、诉讼费属于物质损害的一部分。(二)精神损害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给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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