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是指权利人依法就知识产权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民法典》...
质权不是支配权。根据《民法典》中动产质权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票据质权人享有转质权,但是转质应当经过出质人的同意,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并不是取得质押物的所有权,而是取得对质押物的占有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3、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质权人无权处置质押财产。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3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