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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和双方当事人违法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双方根据责任划分赔偿义务;对于受害方,赔偿项目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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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各方的责任,之后再由各方在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责任,若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三日内申请复核。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主张赔偿。
先由公安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然后赔偿方面适当照顾电动车一方。公安机关认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并非同一概念,不可简单等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失超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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