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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
离婚后,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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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孩子的基本都要判归给母亲,除非女方患有了严重的疾病,或者是不尽义务的,抚养权才有可能会给男方。一般来说,两岁到八周岁之间的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要考虑双方的综合条件,比如孩子跟谁生活的时间比较多,哪方父母能够帮助照顾孩子,双方的经济条件,背景等,将以上条件综合考虑,选择比较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来判决抚养权。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则需要询问孩子的意见,看孩子想跟随哪一方.抚养权就会给谁。但是比较特殊的是地区,由于孩子比较早熟,六周岁以上就可以询问孩子的意见了。当然,无论孩子几周岁。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唯一原则就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男方认为女方有除上述之外的其他不利于孩子的条件,也可以一一提出,从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需要夫妻离婚时,本着子女最大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子女抚养权归属。 原则上孩子2岁以内归女方抚养,孩子超过10周岁,需要征求子女意见, 达不成协议,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如果你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可以与对方协商,若是对方不同意,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起诉处理,当然你的证明你更有利于孩子的抚养,比如你的经济收入、你的生活环境、文化程度、甚至你的生活习惯都比对方有优势。另外,2岁以下的孩子,法院更偏向于判给女方,因为孩子此时更依赖于母亲。总之法院判决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坚持的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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