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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对计划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分别按下列规定一次性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一)虽够法定婚龄但未...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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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所在地户籍派出所依据你们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办理户籍,《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民法典》把子女分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实际上,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说男女没有结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和分割的。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权利。同居生的孩子是男女双方的子女,男女双方都必须对同居生的孩子承担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虽然此时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私生子,但是在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也是进行了保护的,并且也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义务,也就意味着作为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也是需要对其履行抚养义务的。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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