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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
男士没有产假,但可以享受陪产假。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规定,享受陪产假的天数也不同。以广东为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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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但对于陪产假而言,我国目前没有法律对此进行明确规定。关于陪产假的固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 例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也就是说山东女职工产假158天,丈夫护理假7天,均按正常出勤发放生育津贴或者工资及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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