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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中实际履行行为的认定: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以非法占有为目...
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可分为完全履约能力、部分履约能力和无履约能力三种情形,应分别不同情况加以认定: (1)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只履行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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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实际履行的确定: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1)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2)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3)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实际履行的合同可以撤销。但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合同已依法成立; 2、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在90日内; 3、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况; 4、其他条件。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实际履行。对“实际履行”之界定,各国存在较大分歧。要言之,大陆法把实际履行作为主要救济方法,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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