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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尚未修订出台,因此,新生育政策实施前的违法生育行为,还得按你省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处理。 你可...
如果当事人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违法生育子女的,当然还得被征收社会抚养费。这在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应该是明确的。你可查阅你省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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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规定不一样,下列提供参考 各地规定不同,如 各地规定不同,如: 1、违反《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城镇居民按下列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1)生育第一胎的,缴纳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 (2)生育第二胎的,缴纳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 (3)生育第三胎的及其以上的,缴纳六万元以上十二万无以下社会抚养费; (4)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的,城镇居民缴纳十二万元社会抚养费。 2、违反《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农村居民按下列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1)生育第一胎的,缴纳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社会抚养费; (2)生育第二胎的,缴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 (3)生育第三胎的及其以上的,缴纳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 (4)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的,城镇居民缴纳六万元社会抚养费。 3、一方为农村居民,另一方为城镇居民,按照城镇居民的征收标准征收抚养费。 4、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其他再生育条件,但未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而再生育的,缴纳一千元社会抚养费;未达到间隔生育的,缴纳三千元社会抚养费。 计生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不准在照顾生育审批、病残儿鉴定方面以权谋私;不准在执行公务中接受服务对象的礼物和宴请;不准下乡期间接受基层安排的免费住宿,涉足娱乐场所;不准到基层单位报销个人费用,拿土特产品;不准自设收费项目、随意罚款;不准对患者或外来办事人员冷淡蛮横、推诿;不准在工作时间进行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办事拖拉、扯皮,影响工作落实;不准中午饮酒;不准业余时间做有损于计生干部形象的事。
各地计生政策规定不一样,以你本地政策规定为准,例如:《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十五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四十一条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第四十七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四)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具体的建议您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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