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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
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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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费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第五条规定,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就具体政策而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428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属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同时财税〔2010〕42号还明确规定,对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也予以免征。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房屋拆迁安置费用包含房屋的搬迁补助、安置补助、停产损失等多方面的内容。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拆迁补偿安置费如何计算问题的解答,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ask.com律师。
1、房屋拆迁费用的计算方法一:房屋货币补偿价格包括两部分,即房屋重置为新价格和区位补偿价格,区位补偿价格由被拆迁房屋的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组成,重置为新价格是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和新折扣的结合。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为新价。其中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按照《房屋拆迁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确定。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计算公式中房屋拆迁的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现阶段按照《住宅拆迁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土地等级范围》确定。土地级别为七至十级的地区基准房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在市国家房管局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二、房屋拆迁费用计算方法二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价格包括两部分,即房屋区位补偿价格和地上物补偿价格。计算公式为;非住宅房屋拆迁价格=区位价格×k1×k2×k3×建筑面积地上物补偿价格。其中k1是容积率调整系数;k2是房屋原用途调整系数;k3是规划用途调整系数。当规划用途为市政府确定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项目时,取0.7,其他情况取1、0;地上物补偿价格的计算按照市、地、县的有关规定采用成本估算法,结合房屋重置成本进行新的计算。3、房屋拆迁费用计算方法三:申请拆迁补偿安置的住房困难户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拆迁范围外没有正式住房;第二,住房困难户的补偿低于规定的补偿低限。对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住房困难户,拆迁人应给予拆迁安置补助费。拆迁安置补贴标准按以下公式计算:拆迁安置补贴=规定的补偿低限-被拆迁房屋补偿。其中,规定补偿低限=经济适用住房均价×规定面积标准。四、房屋拆迁费用计算方法四自建房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违章建筑,根据《新条例》的规定,拆迁时,拆迁人对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由于自建房有其特殊的客观历史原因,如果自建房居民不支付任何费用,可能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导致拆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因此,有必要对自建住房居民给予具有福利性质的拆迁安置补助费。因此,对于拆迁范围内符合规定条件的自建住房居民,拆迁人应当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和规定面积标准给予拆迁安置补贴。拆迁安置补助费标准按以下公式计算:拆迁安置补助费=经济适用住房均价×规定面积标准。五、房屋拆迁费用计算方法五、房屋拆迁补助费按被拆迁正式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市、地、县的搬迁补助标准各不相同。拆迁人出车搬迁。拆除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安装费用按被拆除的正式房屋建筑面积×单价计算;不能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给予补偿。6、房屋拆迁费用计算方法六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使用性质,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至1500元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市、地、县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出租非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由被拆迁人按双方协议给予补偿;双方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应当参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对承租人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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