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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具体规定。现行《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生育规定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这通常被称为“超生罚款”。这项规定在修订中得到保留。 ...
一,未取得生育证超生的: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30%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未达到生育间隔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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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具体规定。现行《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生育规定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这通常被称为“超生罚款”。这项规定在修订中得到保留。 2.超生罚款标准并没有一个全国是统一的标准,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省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条例来确定。其中,有法规制定权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还可以制定本市计划生育条例。 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
所谓的超生,即是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而多生育子女的行为。 目前,全国实施的是“两孩生育政策”,也就是说,一对合法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在已生育两个子女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再生育一个子女当然就是超生,一点儿悬念也没有。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违反生育政策多生育一个孩子的,各省的规定一般都是以当地上一年度收入水平为基数按3倍的标准进行社会抚养费的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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