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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问清楚, 谁给谁写的借条 用了父母的钱,还是用在父母身上的钱 如果是用了父母的钱,那是父母的处分行为,跟你们两姐妹无关。如果父母手里有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K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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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效力,要看你处分的房产及动产等都是你合法所有,不存在与别人共有,并且其上无抵押担保也无你个人债务等,然后就是遗嘱属于真实意思表示,日期和签字真实。若怕有人和你女儿争财产就注明此遗嘱为不可撤销不可变更的遗嘱,要是能公证最好。你这份遗嘱写的有点简单,房产的基本信息,存款及理财的基本信息未注明,这样等你百年后你女儿想主张权利恐要费周折。
1、这笔钱该不该我们还(因为父亲借这笔钱根本没有与我们商量且没有任何收益,纯粹是他的个人行为。以我家那时的条件是根本不可能让他去借钱做生意的) 如欠条不是其书写,则不必还.如是,则你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担责任,你母亲也要担债务的责任. 2、如要法院要我们举证,我们应该出示些什么(证物或证人)。 对欠条的真实性提出异议,进行鉴定.
1.房屋属于父母赠予给你,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财产的所有权不好确定,只有明确约定专门赠予你才是你个人的财产。 2. 3.婚前协议不一定要到公证机关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公证了只是加强了该证据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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