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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人员可以乘飞机使用护照出境,限高只限制高消费,不限制出境。具体规定如下:限制高消费是指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
一、当事人的申请,限制出境措施的采取,应当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原则,以法院依职权采取为例外。2、申请人的担保,如果采取错误的限制出境措施,可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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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9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偷渡犯罪活动的通知》,行为人收受他人贿赂,试图偷越国 (边)境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或者放行的行为,既犯受贿罪,又犯本罪,实行数罪并罚,从重处罚。(二)本罪为行为犯,行为人只要为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办理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边境证件,无论是否造成他人偷越国 (边)境的结果,除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外,构成本罪
限制高消费会被限制出境。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 民事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院有权对义务人的高消费、出国、出境作出限制。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出国、出境的措施,适用于执行法院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全部强制执行措施之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是法人的,其法人组织和法定代表人是限制高消费对象,法定代表人是限制出国、出境对象。 被执行人是其它组织的,其他组织和其负责人是限制高消费对象,负责人是限制出国、出境对象。 被执行人是私营、个体或合伙经营组织(包括以挂靠、联营等形式获得国有集体所有制经济性质的私营、个体或合伙经营组织),其业主或合伙人是限制高消费、出国、出境对象。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是限制高消费、出国、出境对象。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范围是,欠有金钱债务的被执行人,不得到高档餐厅和娱乐场所进行消费;不得购买高档住房;不得使用高级轿车;各项消费不得显著超过社会平均消费水平。 对作出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决定的应制作公告在高消费场所张贴,或利用新闻媒体作用广而告之,使限制对象受到社会监督。 违反限制高消费行为的,经执行法院查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罚。 对作出限制被执行人出国、出境决定的,应当依照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国家安全局、重庆市司法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实行通报备案制度的通知》规定进行办理。 对已取得出国、出境证明的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决定作为边控对象的,必须是涉嫌犯罪或严重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构成拘留处罚以上的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在向出入境管理机关填写《边控对象通知书》的同时,应当附《拘留决定书》。 已被执行法院决定限制出国、出境的被执行人,因特殊事由,确需出国、出境,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申请,说明理由或提供担保。 执行法院作出准予解除限制决定的,应当制作《撤销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送达出入境管理机关。
可以明确地讲,刑满释放人员以前犯的事都得到了处理,而且处理完毕,因此在出境问题上几乎没什么限制,特殊情况除外。你可以认真看看以下有关条文---一、哪些人员不予签发普通护照?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五)人员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被遣送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 1、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 2、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俱体情况当然还是要自己亲自去办一次、了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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