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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离婚后妇女不支付抚养费,妇女不得探望子女。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 行使探视权的方...
【法律意见】需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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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女方是否要有子女的抚养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子女抚养权归属,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离婚后儿童抚养费不能由双方协商的,人民法院根据儿童的实际需要判断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1、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 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和业界的平均收入来决定。 3、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双方也可以协商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直接抚养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但是,直接抚养者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孩子所需的费用,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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