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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基本情况登记在登记簿上,并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颁发使用权证书。
第一,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设立抵押权的需要当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有履行过这样的登记手续抵押权才算是真正设立。您在咨询中提到以房屋作为了抵押,那么关键的问题在于您是否和对方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将您对房屋享有抵押权的事实在房产证上进行了登记,只有进行了登记抵押权才算是设立了。如果您没有和对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扣押了对方的房产证的,那么这种行为并不能导致抵押权的设立,扣押房产证的行为并不能产生任何法律作用,抵押权根本没有设立成功。第二,如果房屋的房产证上进行了抵押登记的,在抵押登记去除之前是不能进行房屋买卖并且过户的。根据您的描述,债务人已经经房屋出卖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的,那么我们推测您和对方之前并没有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手续,因为没有登记,所以抵押权根本没有设立,那么债务人就可以将房屋出卖。
可以委托我们办理。 登记期限:(设立) 1、名称分局受理的,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市局受理的,当场决定。 2、设立法定时限,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登记期限:(变更)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登记期限:(注销)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登记条件登记:(设立) 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登记条件:(变更) 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登记条件:(注销) 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设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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