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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失业保险金等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款;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1倍至3倍的罚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失...
用人单位与职工恶意串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若是情节严重的,由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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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交纳失业险,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失业险领取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条件,欺骗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命令退款的情况严重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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