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可以直接向省高院递交再审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可以直接向省高院递交再审申请。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条规定,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级别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59条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对于被执行人为公民的,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被执行的财产是指执行对象。
根据不同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注意有期限限制。
查封被执行人的房产,不需要申请人再向法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0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