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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转让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书面决定的案件。公诉转让自诉...
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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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自诉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因此,公安机关在对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后,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定、充分,依照法律规定能够认定嫌疑人确有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决定将案件终止侦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已经侦查终结的案件,必须做到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达到起诉的基本要求,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意见书应当写清犯罪及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等;案卷材料、证据主要包括举报、揭发、控告材料,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以及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的部门的规范名称为“公诉科”,曾经叫“起诉科”,公诉科人民检察院下设科室之一。公诉科主要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主要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及犯罪预防等相关工作;负责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法院刑事审判活动以及为预防犯罪对相关单位的不适当履职行为适时提出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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