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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中,并没有行政诉讼时效的概念,准确的表述应当为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在本人代理的很多行政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律师容易将起诉期限与诉讼...
一.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二.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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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时效到期不消除实体权利。这就是说,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由于权利人依据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实体权利依然存在,因此,如果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到期后主动向权利人履行义务,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另外,根据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存在,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后,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后悔的,人民法院也不支持。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实体权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则履行义务的义务人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
在行政诉讼中,并没有行政诉讼时效的概念,准确的表述应当为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在本人代理的很多行政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律师容易将起诉期限与诉讼时效混为一谈,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行政诉讼的专有概念,不同于与民事诉讼时效。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是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将无法将诉争提至法院并进行实体审理,当事人丧失的是起诉的权利。即超过起诉期限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当然,如果法院在立案时,无法判断是否超过起诉期限的,审判庭查明确实超过起诉期限的,法院也将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的起诉还是无法进入法院实体审理。在此特别提醒大家,自身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起诉讼,否则连起诉的权利都没有了。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是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情形的规定,在当事人起诉要求他人承担担保责任时,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简单的审核,对于那些查过诉讼时效的案件,不予受理。对于受理的案件,需要在限定期限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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