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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车主(公司或者个人)是雇佣司机开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职务行为,由车主负全部赔偿责任,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司机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根据交警事故认定书确定,然后属于汽车一方责任的,由车主承担。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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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经济损失应首先由雇主A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司机B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B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你受伤,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事故系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B具有重大过失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本案你的经济损失应首先由雇主A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司机B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某公司系大货车的名义车主,既不享有管理权和支配权,也不享受运营利益,无赔偿责任。
对于交通事故中,雇佣司机责任有哪些,两种情况: 一、车辆手续齐全,驾驶人有符合准驾的驾驶证;此时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投保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由实际驾驶人承担,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车辆手续不齐全或驾驶人没有符合准驾的驾驶证;此时保险公司拒赔,由车主和驾驶人共同承担事故损失。
雇佣关系因为工作受伤按交通事故鉴定标准合法,具体级别由法医对照标准确定。雇佣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的,不能进行工伤认定,由雇主按照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过错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虽然已经发布,但是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在这之前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按最高法《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答复》()(2013)他8复函)规定,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受害者可以鉴定为几级伤残,需要委托的司法鉴定所执业鉴定人根据雇工的伤情对照标准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答复》(2013)他8复函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原则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倾向性意见。评定伤残的标准和计算损失赔偿的标准应相互对应。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若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在进行伤残程度评定时,不宜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在统一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国家标准出台之前,可参照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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