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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即便合同还没到期,只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提前解除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合法的理由,或者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公司公示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等进行,程序必须合法,如果解除程序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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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具体有如下六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提前通知而接触劳动合同;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有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绝改正的;第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无效(即。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第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支付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额外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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