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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可以改变。监护权变更的条件有:现有监护人不积极履行监护权,危害被监护人权益的;现有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现有监护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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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监护权是指监护人父(母)对其子女所享有的、对有关子女权益的问题进行决策(法定监护权)以及对子女生活进行照料(生活监护权)的法定权限。 在父母离婚或分居的情况下,双方需对子女监护问题达成协议或由法庭根据子女最大利益原则进行判决,通常的安排是由父母一方获取对子女的监护权(包括法定监护权和生活监护权),由另一方父母获取对子女的适当的探视权;但也有可能是父母双方均获取对子女的法定监护权,由其中一方获取生活监护权;在极少数情况下,法庭也可能判令父母双方共同享有对子女的法定监护权和生活监护权。
1、归孩子母亲。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孩子七八岁夫妻离婚的,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可以由夫妻自行协商。 如果夫妻无法自行协商的,则由法院按照下列原则判决: 一、法院会综合双方的抚养条件,谁的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抚养权就会判给哪一方。 二、如果孩子够八周岁了,则法院判决时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孩子选择跟随其生活的一方将有更大的可能获得抚养权。 三、如果双方抚养条件差不多的,则有下列情况的一方会被法院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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