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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公司的设立应当分别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和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并向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应分为两个步骤:注册公司需要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施工公司需要向施工部门申请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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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二)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所列条件。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建筑工地农民工与建筑公司之间属于劳动关系有明确的规定。明确劳动关系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职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建立。满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明确所受之伤属于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劳动者在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所在的建筑公司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没有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建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工伤事故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二、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相关资料。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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