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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有两种解决方式:①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法律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双方起诉到法院离婚的,应当先办理结婚登记,再起诉离婚。当然,如果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之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男女,按事实婚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如果是94年2月之后没有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生活的就不属于事实婚姻,只是属于同居。现在的法律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是事实离婚要离婚就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但是如果不是事实婚姻而是一般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一方要求分居都可以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如果是涉及财产或者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纠纷就可以起诉到法院。
1994年2月1日之前事实婚姻属于合法婚姻,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之后的事实婚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当事人之间并无法定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只需解除同居关系即可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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