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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致人轻伤,已经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派出所民警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向检察机关提起申诉。《刑法》:第二...
1、侵权对象:是司法机关起诉、制裁犯罪分子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隐瞒或掩盖犯罪分子的行为。只要有一种隐瞒和庇护的行为,就可以构成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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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容忍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是对正常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和危害的行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危害正常社会秩序的主要因素之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萌生滋长,其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在很大程度上与一些国家机关人员随意包庇和放纵是分不开的。另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抛弃自己的责任,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勾结,屈服低头,放任害国家,帮助社会和人民,引起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特别是国家机关的预防、抑制、惩罚暴力团体的犯罪,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管理活动的侵害。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包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包庇是指行为者积极实施的所有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行为。其中,既应包括掩饰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性质,帮助其隐匿,毁灭违法犯罪证据或者作假证明的行为,还应包括为他们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向他们通风报信,替他们说情,游说等一切妨害有关部门查办,惩处,打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既应包括利用职权,地位,影响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条件实施的包庇行为,也应包括没有利用上述条件实施的包庇行为。纵容是指行为者放弃,背离其职责范围内阻止、抑制、调查、惩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纵容他们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各级各国机关工作人员都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的神圣责任,如果他们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这一责任,就无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听,放纵容忍,就能构成本罪。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宽容与简单的知识不同,前者以行为者具有一定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责任为前提。单纯的知情不举,如某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知道一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走私毒品的罪行但未予举报等,尚未进人我国刑法调整领域,不能定罪。本罪系行为犯原则上只要行为者实施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包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本罪,其情节轻重,危害结果如何。行为者的行为,情节明显没有轻微危害的,应根据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不认定为犯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犯罪活动。本罪客观构成要件的两种表现形式,行为者只要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就可以构成本罪,同时实施的,必须以罪论处罚,不能实施处罚。主要部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成为本罪主体。其他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放任违法犯罪活动,就不能成立本罪。符合其他犯罪构成特征的,应在其他犯罪论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包括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协各级组织担任职务的人员,也不包括被国家机关委托公务的人员。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有包庇纵容违法活动行为的,当事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投诉控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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