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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资格范围有: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
一、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三、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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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融资)担保公司不能进行民间借贷经营活动。 2、投资(融资)担保公司是经国家批准的,从事特定投融资担保业务的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一、质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如下: 1、主债权 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 2、利息 利息指实行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 3、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给付债权人的金额。 4、损害赔偿金 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 5、质物保管费用 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用,对质物(如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费用。 6、实现质权的费用 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例如,质物估价的费用、质物拍卖费用等。 当事人约定质押担保范围的,可以小于法定担保范围,也可以不限于法定担保范围,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 二、质押要注意哪些事项 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因此,只有出质人将出质的动产移交以债权人占有,债权人才能取得质权。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也必须控制抵押物的占有。对于动产质押中标的物移转占有要注意以下几点: 1、标的物的占有移转不是动产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但是质权设立的条件。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质权不成立,由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3、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没有设立。 4、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5、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 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 6、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和抵押合同一样,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违反该规定,则约定的“流质条款”无效,但不影响质押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一、押金担保的范围有哪些?(一)什么是押金?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二)押金担保的范围有哪些?关于押金担保的范围,因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分析,如下:1、具体来说,租赁、承包合同的担保范围是:(1)租金、上缴的承包利润;(2)租赁物、承包物的返还;(3)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2、旅客住店合同的担保范围是:(1)房价;(2)退房;(3)其它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3、住院医疗合同的担保范围是:(1)住院费、医疗费;(2)退病房;(3)其它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4、劳动合同的担保范围:关于劳动合同的担保范围最小,即只担保受雇人不当履行职务时的损害赔偿。二、押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一)押金和定金的相似之处:押金是指一方或者第三人交付一定金额或者等价物给对方,担保债权的实现。和定金一样,都是担保,都可以冲抵价款或者收回。(二)押金和定金的区别之处:1、理论上的区别:(1)区别一——性质不同。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2)区别二——交付时间不同。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合同履行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3)区别三——订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4)区别四——交付上后的所有权的不同。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2、实践上的区别:(1)区别一——数额不同。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2)区别二——是否适用罚则的不同。押金无所谓罚则,交付人不履行义务,无权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同样区别于预付款,如果交付一方违约,预付款是要返还的;而押金就不返还了),而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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