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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是负责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规定缴纳鉴定费。双方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协商提前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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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召开程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1、患者在被诉医院的医疗过程、发生的不利后果; 2、病历资料是否存在不真实的内容,如果存在应当指出具体内容并附具相关证据,同时表明态度是希望鉴定专家终止鉴定还是希望鉴定专家在鉴定时注意这些真实性有争议的部分,并在鉴定意见书中有所体现; 3、医疗行为存在哪些方面的过错,结合法律依据和医学依据进行细致阐述,但是注意引用医学资料阐述时切忌断章取义、主观臆断; 4、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什么因果关系(如果只进行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可以不写因果关系,但是应当向鉴定人员说明本次鉴定只进行是否存在医疗过错鉴定不进行因果关系鉴定和责任程度鉴定) 5、总结性发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解决的问题有: 1、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 二、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疗事故等级问题; 四、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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