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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2011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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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2011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用人单位30日内,工伤员工或者其近亲属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依法认定工伤后,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认定工伤后,还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并依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5、公司没有投保工伤保险,工伤员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和工伤待遇,
如果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请先要求公司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申请的,可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劳动局出具的工伤鉴定书确定工伤等级,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主张赔偿数额,并可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如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另外还可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责任分担,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要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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