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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的条件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债务人或者破产清算。或者公司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企业破产保护条件是: 1、申请破产的主体是企业法人;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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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破产保护,是指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或者债权人强制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无论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 债务人应当提出破产重组方案,安排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和可能损害分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安排。 破产保护负债的清偿顺序如下: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更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人员的费用。 第二,共同债务。利益债务包括: (1)管理人或债务人要求对方履行双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无因管理而产生的债务; (3)债务人不当得利造成的债务; (4)债务人继续经营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造成损害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造成损害的债务。 三、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缴的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的内容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第十八条的内容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企业破产保护条件是: 1、申请破产的主体是企业法人;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需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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