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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是: 1、侵权人有主观恶意; 2、侵权行为不违法。 3、商业秘密具有价值、秘密和竞争力; 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其他法...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包括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商业秘密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是复杂的对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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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要形式有:(一)通过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往手段获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商业秘密。(四)第三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然获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特征:一,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二、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三、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和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五)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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