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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后,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应当退还当事人。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五十九条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
1、原有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但注明已经失效。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把双方当事人结婚证上盖上专门戳记,注明结婚证作废,已经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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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结婚证的办理程序: 1、当事人带上有效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等文件,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向办公人员提交结婚申请。 2、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人员接受再婚登记申请后,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离婚后结婚证会由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收回或销毁。如果是民政局办的协议离婚,应当收回结婚证。如果是法院进行的离婚,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行了,结婚证不收回的。
关于离婚后的结婚证的处理如下:根据你提供的材料,我知道结婚证的处理方式啊。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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