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协商离婚的儿童抚养费定期支付,一般按月或季节或年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将儿童抚养到18岁,计算到18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一次性支付。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以用其财产抵消儿童抚养费。
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几月几日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4、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8、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时就需要双方写离婚协商来保障双方的权益,但如果在离婚了之后而不遵守双方的约定,那么对于受害的一方是可以选择法律的途径来进行解决,如果在判决了之后还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