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部分地区的公告时间是6个月。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产证遗失后,需要其本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到房屋...
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房产证补办需要的时间。在实践中,大约需要六个月。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超过15个工作日。 处理流程: 首先在重新发行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丢失声明,声明内容包括丢失的住宅所有票号、权利者姓名、图栋号等(相关信息可以将本人的身份证带到我局的文件馆查询),丢失声明15天后。 持有丢失声明的报纸,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向我局申请再发行。相关证明书向交易主管部门办理重新发行住宅所有票的手续,领取重新发行的住宅所有票。
房产权一般需要30天。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得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二)存在未解决的权属纠纷;(三)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1、住屋所有权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屋管理局,填写房地产证丢失声明的房地产证丢失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内容,所有权人签字盖章,所有权人所谓公司盖章。 2、向房地产档案馆查阅文件,发行房地产所有权证明书(房地产档案馆征收检查文件费用),缴纳检查文件费后,房地产局发行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检查。 3、在报纸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住房管理部门发布了住房票无效公告。 5、住宅权利人持有发表丢失声明和废除公告的原始报纸、身份证和复印件等资料,向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办理丢失登记发行手续。 6、收费标准:住宅票工本10元/本,票印花税5元/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3人已浏览
2,082人已浏览
376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