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的,这将对孩子们将来当兵和参加公务员考试产生影响。只要犯罪,就会有犯罪记录,刑事处罚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
有影响,有盗窃罪案底后,对孩子以后当兵、考公务员等可能会有影响。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第四条:考核和政审的内容包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的,主要影响子女参军、公务员考试、军校、警校、银行招聘等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录用或录取。 如果受到刑事处罚,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参军、公务员考试、军校、警校、银行招聘等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录用或录取。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对盗窃的罪状、罪名、法定刑进行了规定,而且,根据盗窃对象数额的大小,确定了三个不同的法定刑档次,实践中,完全可以按照具体犯罪行为h案物品的价值对号入座,衡量刑法的档次和轻重。但是,该条却未对“其他严重情节”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做以说明,立法机关也并未作出任何立法解释进行补充,法学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认识混乱,也给司法实践造成了麻烦。为统一认识,指导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及时以法释[1998]4号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有其他严重情节”以及“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进行了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一款(三)项的规定盗窃犯罪在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8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该项4目规定了累犯属于这8种情形之一。这个解释的出台,不仅弥补了刑法的不足,统一了刑法理解、适用上的分歧,更成为审理盗窃案件、惩罚盗窃分子的有力武器,也当然成为司法实践中对相同数额盗窃犯罪累犯加重处罚的依据。
父亲盗窃,但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孩子以后工作、当兵、入党之类可能会有影响。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违法记录、还是犯罪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5人已浏览
5,856人已浏览
487人已浏览
3,3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