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
虽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的权利救济手段,但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行政复议期间中止执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可以是我国的公民,也可以是属于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性质。当拥有申请权利的申请人,也就是具有申请行政复议权利的当事人,发生去世的情况,作为当事人的亲属最好是近亲属,也是可以代替当事人去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当事人是本身丧失行为能力的公民,或者是自身的行为能力是有一部分的障碍的情况,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代理人,也可以代替当事人,去申请行政复议。负责处理行政复议的机构,在收到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递交的申请书之后,会在七天的时间之内,将当事人的申请书副本送达到被申请人一方手中。然后属于被申请人的一方,就要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之后,在十天的时间之内,做出相应的答复,然后需要向机构提供之前有关行政行为的相关资料,以及一些具体的证据。作为行政复议当中的申请人,以及第三人,如果自己不能够参加行政复议,是可以采取委托代理人代替自己去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进行审查的过程当中,如果有需要的情况下,作为申请人的当事人,和行政复议当中的被申请人,以及第三人,可以在审查的过程当中去听取,这三个主体的一些意见。综合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复议的相关知识,看完之后您是否已经多多少少有些了解了,如果您对行政复议的知识想了解得更多,请您登录咨询相关律师!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履行行政复议答复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7人已浏览
366人已浏览
1,090人已浏览
8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