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等待中院裁定即可。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
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在我国,依法准许上诉、抗诉的裁定,应当制作裁定书。二审的裁定一般也要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等待中院裁定即可。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上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案外人撤销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涉嫌虚假诉讼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在我国,依法准许上诉、抗诉的裁定,应当制作裁定书。二审的裁定一般也要制作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裁定的事项、理由及其他应予裁明的事宜。[1] 裁定书的格式、写法、署名等与判决书基本相同。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2,033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6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