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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物产的所有权的一种法律制度。 ...
一、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是指不知情,即不知或不应知道让与人转让财产时没有处分该项财产的权限。可以从以下几点加以判断:1、第三人在交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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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债权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因为只有物权适用于善意取得,包括所有权和其他物权,而债权不是物权,不适用于善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善意;(二)以合理价格转让;(三)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已经依法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按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项规定。
1、善意取得是民法中的概念,而非刑法中的概念。 2、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占有的动产或者错误登记在其名下的不动产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或者为善意第三人设定他物权,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善意第三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取得动产或者不动产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制度。(1)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须为占有委托物(基于所有人意思取得占有)2)动产的占有人实施了无权处分(以无权处分为前提,若无无权处分,则不存在善意取得的问题)3)第三人受让时为善意(不知道是无权处人)4)第三人以合理价格受让5)完成交付(包括了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不能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2)不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不动产登记簿出现权属登记错误。2)不动产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无权处分3)第三人受让时为善意4)第三人以合理价格受让5)办理了过户登记。(3)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善意取得他物权的,参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注意:1)善意取得的质权、抵押权,不要求“以合现价格受让”。2)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以办理抵押登记为构成要件;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不以“登记”或“交付”为构成要件。3)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以动产交付为构成要件,但占有改定的将会方式不发生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4)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其善意取得有其特别构成,不以无权处分为前提。
答:这要根据你是否是善意取得而定。根据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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