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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人不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登记的,由当地房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仍不进行备案的,可能会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出租人应当及时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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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可能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与房东友好协商,争取房东的理解,并将此纳入合同的条款。如果已经签订好合同,又没办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到相关部门反映实际情况,请相关部门查明事实后办理暂住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种类和编号的,将罚款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房屋出租人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不处行政拘留,行政处罚没有问题。相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办理机构:涉外、宾馆酒店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直接到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其他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到各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或其委托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二)提交资料:(1)《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和《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2)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3)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合法资格证明。 (三)登记备案:租赁管理机构对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表》和《租赁合同》上加盖租赁登记专用章,并发放《房屋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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