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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不垫付的,医药费家属无力承担的,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垫付。对方是否有车险?伤情是否严重?交警是否出具责任认定...
请参考以下案例 2002年元月3日,徐某因患肿瘤住进了长宁区中心医院.,经过治疗,病情略有控制.医院为防止病人得褥疮,故为病人加垫了气垫.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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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双方的责任,机动车一般是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的,只有通过诉讼将对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保险公司才理赔,所以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的可能性不大。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10000元的医疗费。关于赔偿费用方面包括伤残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数额需了解案情后才能计算出来。尽量争取在利用法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若有需要,可来电详询
1、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 2、机动车都参加保险了,可以把相关的手续以及交警的处理意见先拿到保险公司去,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 3、当事人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因此,如果发生车祸,肇事者却不愿意赔偿的,受害者又无经济实力垫付医疗费的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医疗费问题。
我国法律未规定肇事者有垫付医药费的义务,但是保险公司是有此项义务的。此外,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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