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
的概况大致如下: 1、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后,到税务局办理税费种认定,国税增值税,地税个人所得税附加税,如果是核定发票领购金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个体工商户交税的方法: 1、办完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申报纳税; 2、个体工商户有定期定额征收,由当地税务机关核定,期限按季、半年、年; 3、个体工商户按经营所得纳税的,如果有税控开票系统,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完成远程抄报税; 4、抄报税后,登录所属省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上报; 5、如果有签订三方协议,可以在网站上直接扣款缴费; 6、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在税前不得扣除,分不清个人家庭费用的,实际经营的40%视为经营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7、个体工商户每月不超过3万,季度不超过9万免税。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七条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 第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9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1,122人已浏览
6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