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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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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这个问题在司法界至今未有定论。车主应考虑到管理部门有无尽到其应尽的管理责任,视情况追究小区物业等管理部门的责任。除非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服务公司在小区内车辆停放及行使的管理责任,而又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公司没有依照约定履行了相关的责任,否则,在小区内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无权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从现有法律的角度来说,判断物管是否负有赔偿责任,关键在于物管收取车主的钱,是车位使用费还是车辆看管费。所以,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损车主要有证据证明物管收取的是车辆看管费,才能从法律上要求对方赔偿。因此,车主在交费停车时,要留意票据背面是否注明是车辆看管费,车辆万一受损,好有凭证。
停车管理公司收费,双方形成合同关系,车上物品被盗,停车管理公司存在过失,理应承担责任。物业公司该不该承担责任,要看双方之间是否有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多长时间没有缴纳物业费或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不缴纳,物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的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车上物品被盗应先报警,物业应提供可供查找线索的视频资料,如果没有提供就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你所问的问题关键在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条例〉第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本条规定,如果业主的人身、财产遭到损害不是因为物业管理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而引起的,则不承当赔偿责任。盗窃分子的盗窃行为属于治安或刑事案件,丢失的财物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公司无关。当然,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到对可疑人员的盘查义务等管理行为的话,可要求它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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