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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
尊敬的公司领导:我在XX年1月1日进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现在负责XXXX的职务,负责XXXX的工作。本人在工作期间认真、细心、有较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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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积分的办理流程是:申请人登录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评分;当模拟积分分数达到120分时,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网上注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积分申请表,经批准后提交单位工商注册地;领取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1.受理单位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制证信息上传至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制证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2.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对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上传和本中心直接受理登记的制证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无误的,予以上传制证信息;对审核有误的,发回原受理单位审核处理,并说明原因。3.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信息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并将居住证发至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居住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居住证发至原受理单位。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1、在市内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在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当月应处于就业和缴纳市内员工社会保险的状态,并在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市内员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不包括补充)。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在线模拟评价,满足标准分数的人可以委托使用者申请。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公司工作人员,不属于积分申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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