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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
房产所有人带着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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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公证申请。 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提交材料,填写申请书。 (二)公证受理。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三)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1、确定合意的住宅来源,与住宅主约定看住宅,确定购买意向,带着身份证和预付款签订买卖合同和二手住宅买卖合同,贷款支付首付,处理产权交易,处理土地证明书,支付最后一笔款项,户籍转移,检查住宅。2、购买二手住宅必须购买持有房地产证明书的住宅。否则,任何买卖合同都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房地产转让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根据需要现场调查和评价转让的房地产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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