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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由于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达不成意见,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吗?同居期间,自然免不了财产的混同,在分手时,自然也不会少了争执。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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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居关系,无须政府部门解决,你自行离开即可。2、小孩的抚养问题,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具体是根据双方的抚养条件。不抚养小孩的一方,给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如双方协议一次性支付的也行。具体金额是根据其工资收入及被抚养的小孩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来确定的。3、只能申请强制执行。4、可另行起诉,
一、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二、2岁以下的小孩随母亲 三、小孩抚养费 1.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同居关系子女应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当解决子女抚养问题,遵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各自承担抚养费,并按照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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