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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众或在公共场合辱骂他人,都是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规定进行治安处罚。可以进...
当众或在公共场合辱骂他人,都是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规定进行治安处罚。可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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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辱骂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构成民事侵权责任,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严重如手段恶劣的、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杀的,因受侮辱导致精神失常的等)、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等,构成侮辱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辱骂他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侮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当众或在公共场合辱骂他人,都是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规定进行治安处罚。可以进行治安处罚的辱骂他人的行为一般的表现形式为,在公共场合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果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辱骂,由于不会在社会上或他人之间造成恶劣影响,不属于处罚的范围,批评教育就可以。 我国宪法及法律规定了公民、法人均具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以对方的行为会涉嫌侵犯名誉权,可以要求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性质很严重还会触犯刑法所规定的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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