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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存在歧义。未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可以重新协商;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但在订立...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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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彭XX,汉族,生于1979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女方:李XX,汉族,生于1988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男、女双方于2008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xxx XXXX年XX月XX日 女方:xxx XXXX年XX月XX日
又称两愿或登记离婚,我国《》中称作双方,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这一规定中未使用协议离婚一词,便却规定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协议离婚与相比具备如下特点: 1、程序简易、便捷。 2、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 3、避免了讼累,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
经过离婚登记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离婚双方是有约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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