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农村户口转成城镇户口怎么办理的呢?

2022-07-07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中提到的““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的内容,结合福建省的客观实际,李彬先生全家三口人的户口,如果是迁入了福州、莆田、厦门、泉州、漳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9个设区的市,那么,其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收回其家庭所承包土地是合法的,不过,因为李彬先生全家三口人的户口所迁入的是县(区)级城市或者城镇这些“小城镇”,因此,其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收回其家庭承包土地的做法违背法律规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